青岛婚姻律师解答:离婚时,有什么办法可以多分夫妻共同财产?
来源:汇海律师 添加时间:2020/3/4 点击:
自执业以来,很多客户咨询都会问:在我国离婚诉讼中,
有什么办法可以多分夫妻共同财产?
今天我就给各位朋友讲讲这个大家普遍关心的话题。
众所周知,我国婚姻法实行的是法定财产制和约定财产制相结合的夫妻财产制,意思是说,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你配偶婚后所赚取的每一笔钱你都可以分一半,双方如果要离婚的话,夫妻共同财产都是平均分割的。
那么一方如果存在严重的家庭暴力,比如把另外一方打至骨折,甚至是常年累月的家庭暴力导致一方身体多次淤青、红肿或流血受伤,是否会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呢?
答案是否定的!
若是受害方确有证据证实一方存在严重的家庭暴力,则可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广州地区乃至全国各法院判决的大量判决书统计结果来看,这个幅度一般在2—5万元之间,甚至可能更低。
那么一方如果存在严重的婚外情行为,例如与婚外第三者生育私生子,与婚外多名异性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在婚后多次嫖娼或网络约炮,甚至是染上了性病,传染给了另一方,又是否会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呢
答案也是否定的!
若无过错方确有证据证实一方存在严重的婚外情行为,则一样只可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根据广州地区乃至全国各法院判决的大量判决书统计结果来看,这个幅度一般在2—5万元之间,甚至可能更低。
当然,如果在婚内帮助第三者抚养了非亲生的子女,则可要求配偶一方返还抚养费,但这个抚养费的标准也是不确定的,一般来说仅是按照当地人均消费水平支出的标准进行返还。
那么,到底有什么办法可以多分夫妻共同财产或者让对方净身出户呢?
首先,可能很多人都被影视剧或其他国外的法律所误导了,其实在我国法律层面,在中国诉讼离婚中是没有净身出户这个概念的。
其次,在财产均分的大前提下,真的没有办法做到多分财产或者拿到全部夫妻共同财产吗?
答案是:可以的。
如果你是已婚人士,有一个法律术语你一定要了解。
那就是婚内财产约定协议!
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的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通俗来讲,如果夫妻之间签订了有效的夫妻财产协议,离婚时就应当按照该协议去分配财产,该约定就是《婚内财产约定协议书》。
在实际情况中,还需要看《婚内财产约定协议书》中约定的资产是属于过错方一方个人婚前的资产还是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约定的是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来说双方签署该协议书即生效,即约定清楚就可以拿到约定涉及到的财产的所有权。但是如果在协议书中约定的是过错方一方个人婚前的财产,那就需要特别注意。因为一方个人婚前的资产在该约定中的性质严格来说属于赠与,那么就需要去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例如约定的是房产,则需要将房产过户至你个人名下。最保险的做法当然是将整份《婚内财产约定协议书》去公证处进行公证,这样就没有任何风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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