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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婚姻家事律师解答:婚前房产未公证能否变为共有?

来源:汇海律师 添加时间:2020/6/30 点击:
房产永远是大家关心的问题,尤其是当房产与婚姻联系上的时候,很多未婚夫妻往往就会怀疑自己的婚前房产在未公证的情况下会不会在双方登记结婚之后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那在法律上是如何规定的呢?

青岛婚姻家事律师解答:婚前房产未公证能否变为共有?

一婚前房产未公证能否变为共有?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会错误的理解为自己的婚前房产在未公证的情况下就会变为夫妻共同财产,其实并不是这样的,只要有证据证明该房产确实是婚前所得,即使不公证法院也会判决该房产为一方个人财产。

公证的确是一种比较明确有效的能够证明房产是否为婚前所有的方式。但如果当事人有足够的证据能够证明该房产为婚前所得,公证就显得没有那么必要了。

所以,根据以上所述,一方婚前取得的房产,一般只要不涉及婚后还贷,公证就不是必要性的操作了,房产证本身就是充足的证据。

对于夫妻一方想要公证的,建议对股票等不易证明的财产进行公证,带相关持有股票的数额、类别等证明,双方共同到公证处,一是明确证明相应股票的归属,二是明确约定该股票帐户上婚后的收益及买卖变化都仍为个人财产。

其实婚姻毕竟是两个人一起生活,有时恐怕是很难绝对分清的,除非双方干脆约定婚后也是各自财产归各自,财产在谁名下就算谁的,也就是婚姻AA制。

二、哪些情况需要办理公证?

根据司法部、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关于房产登房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中有关规定,以下几类事项必须办理公证:

1、继承房产,应当办理继承权公证书;

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处分房产的遗嘱未经公证,在遗嘱生效后其法定继承人或遗嘱受益人应根据遗嘱内容协商签定遗产分割协议,经公证证明后到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房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3、赠与房产,应当办理赠与人的赠与合同公证书;

4、有关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涉外和港澳台的法律事务,必须办理公证证明。

以上就是山东汇海律师事务所对婚前房产未公证能否变为共有的解答,公证或者说不公证一般不会影响婚前房产的变更,只有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就需要进行公证才能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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