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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海家事律师:离婚时涉及到的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处理!

来源:汇海律师 添加时间:2020/7/20 点击:

青岛离婚律师温馨提示:离婚时如何搜集共同财产证据?

汇海家事律师:离婚时涉及到的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处理!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房产、存款、公司股份、股票、车子、债权、住房公积金等等。关于如何搜集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对离婚财产的分割至关重要。
1、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证明有银行存款并申请银行调查的,应提交开户行名称和银行帐户;证明有股票申请法院调查的,应提交股东代码、资金账户以及开户的证券营业部;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
3、证明对方在公司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4、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该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5、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取证举证是个技术活,山东汇海律师事务所温馨提示:建议在专业律师指导下进行。
婚姻法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所以,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行为一经认定,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为避免一方恶意转移财产,可申请财产保全。在法院作出财产保全裁定,并已采取保全措施的情况下,一方仍然实施隐藏、转移、变卖、毁损的行为,法院可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所以,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可能面临不分或少分财产的结果,也可能面临罚款、拘留、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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