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离婚律师:这三种文书,只要拿到就是离婚了!
来源:汇海律师 添加时间:2020/7/22 点击:
一、离婚证。大家都知道,只要双方同意离婚,签署了离婚协议,去民政局办理手续即可,如果所带资料满足离婚的要求,民政局就会发给离婚证,拿到离婚证的那天你就算解除婚姻关系了,两人不再是夫妻。(需要注意:2021年起办理离婚证要有一个月的冷静期,详情可了解往期文章:新民法典实施后离婚变得有多难?)
比如:
二、判决书。一方不同意离婚,另一方就需要起诉到法院要求离婚,这种情况由法官来决定你俩该不该离婚,如果法官认为你们感情已经破裂了,就会判决你们离婚。不过诉讼离婚的难度比协议离婚的大,时间也更长,往往第一次起诉不能得到支持。
法官作为中立的第三方认为你们感情已经破裂以后,就会发给你们判决书,判决书上会写明:准予原告某某和被告某某解除婚姻关系。
比如:
三、调解书。这个可能是大家接触不多了解不多的,如果说离婚证、判决书还比较常见让人所了解,而调解书就很有可能让人误解了。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制作的确认双方当事人协议内容的法律文书。这个文书实际上是对你俩达成自愿离婚意愿的确认,比离婚协议呢具有更高的法律效力,更为合法合理一些。当然,离婚协议也有效,只不过因为是公民个人签订的,可能会有约定不合法不合理的部分。
这个调解书是在诉讼中使用的,如果一方不愿意离婚,你起诉到法院,法官一般都会主持双方进行庭前调解,经过调解以后不同意离婚的那方想通了,同意了,其他条件也接受了,这时候法官就会制作调解书,把你俩的意思确认下来。
只要拿到调解书,意愿是双方都同意离婚的,也可以算是“离婚证”,你俩的婚姻关系也算是解除了。
比如:
从今天开始,别再糊涂啦!不管是离婚证、判决书、调解书,都是你的“离婚证明”,只要拿到这三种文书就算是离婚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