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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夫妻共同财产?

来源:汇海律师 添加时间:2019/8/6 点击:

《婚姻法》对夫妻共同财产有一个较明确的规定,既下了定义又列举了共同财产的形 式,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1)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其中第5项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婚姻法司法解释(二)》又明确为:(1) 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5条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可是现实生活的复杂,使得夫妻双方的财产状况往往不能像《婚姻法》规定的这么清楚明白,可以对号入座。典型的如,婚前一方购买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婚前按揭房”的认定就颇让人头疼;再如,一方婚前购买股票,婚后取得的收益能否算作共同财产等都是很有争议的问题。在实际办案的过程中,律师需要仔细地询问当事人一些细节问题,比如,财产的来源、出资情况、购买情况等,才能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综合地做出判断。因此,我们建议对于离婚的当事人,如果对于自己家的财产拿不太准,在咨询律师前最好详细梳理一下自己的财产,尽可能保留好和财产相关的证据材料提供给律师,以便律师做出准确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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